薪資福利


Compensation & Benefits

公司致力於打造友善且具吸引力的工作環境,提供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包括保險保障、節慶禮金、員工關懷活動及多元教育訓練,協助員工在工作與生活之間取得良好平衡,並與企業共同成長。

萬旭員工福利項目

從薪酬激勵、生活照顧到學習成長,提供全方位支持

獎金

員工持股信託、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生日禮金、研發專利獎金、證照獎勵金、運動獎勵金

保險

勞健保、勞退提撥、員工團體意外險、旅平險

假期

特休假、普通傷病假、公傷病假、安胎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補休假、歲時祭儀假

優於法令:路跑獎勵假、志工假(依公司公告為準)

補助

育兒補助、婚喪喜慶補助、外訓補助、社團活動補助、住院醫療補助、災難補助及急難救助、在職進修補助

休閒娛樂

國內外員工旅遊、部門聚餐、年終尾牙、員工健康檢查

購物

員工購物優惠、特約商店

設施

員工宿舍、哺乳室、教育訓練中心、特約

其他

免費員工團膳、每月員工慶生活動、彈性上下班、節慶禮品

員工持股信託

萬旭為增進員工福利及企業留才,於2021年起成立員工持股委員會,針對公司內部重要人才給予獎勵金,且將金額投入公司信託專戶共同購入公司股票,進而激勵員工與公司共同努力,與員工共享經營成果。

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舊制適用
(1)本公司之退休金辦法,係依據勞動基準法制定,並於民國80年6月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
(2)本公司退休金依法令規定每月按薪資總額提撥2%至台灣銀行信託部退休金專戶,再由委員會負責退休準備金之管理及運用事宜。本公司依法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退休勞工之退休金數額者,應於次年度3月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3)凡本公司之員工皆有遵守退休金制度之權利與義務。
(4)退休金之給予標準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新制適用

本公司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法定工資6%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